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5、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参加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能否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8月4日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并于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