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遴选公 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优建强各领域人才队伍,引领各领域快速健康发展,助推“淇县之变”,实现“淇县之强”,现根据《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智领淇变”工程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淇县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从业属地原则,凡在我县辖区内各行各业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且在我县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均可申报,共遴选10人。
二、遴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应在40周岁〈含〉以下,高级技师应在50周岁〈含〉以下,具体年龄出生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推算),属于我县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得
“
河南省技术能手
”“
鹤壁市技术能手
”“
鹤壁技能工匠
”
等荣誉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二)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县级以上奖励、国家专利等。
(
三
)
在
本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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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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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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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的
技
术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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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平
,
并
在
某
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县内产生重要影响。
(六)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七)在市级及以上或相当于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八)同等条件下,获得“朝歌工匠”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三、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高技能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淇县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在单位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
示材料报送县人社局进行汇总,由县人社局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县人才办审核。(三)推荐人选。县人才办审核后提出推荐人选。
(四)拟定人选。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颁证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2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申报地点:淇县淇水路与卫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县人社局407房间
联系电话:0392—7176018
(二)材料要求
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荣誉称号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专审表、上年度考核登记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本人征信报告、最近一年社保证明及无违纪违法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其
他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一)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三)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申报建立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工作室专项经费补贴。
(四)优先参评。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上级技能人才评选。
(五)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六)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七)联系服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高技能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
及时退出管理。附件:1.淇县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申请表
2.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遴选初审公示
3.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填 报 说 明1.《申报书》的规格为297mm×210mm(A4纸),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除签章、盖章之外,其余内容一律宋体5号字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勿另加封面。
2.本申请表一式3份,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电子文档(U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