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设立3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定的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认定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淇县2023年度“现代农业人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在单位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由县农业农村局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三)推荐人选。县人才办审核后提出推荐人选。
(四)拟定人选。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颁证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21日(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