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遴选公 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优建强各领域人才队伍,引领各领域快速健康发展,助推“淇县之变”,实现“淇县之强”,现根据《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智领淇变”工程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淇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我县辖区内相关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均可申报,共遴选10人。“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
(三)近5年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孵化基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
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纠纷调解等。
二、遴选标准
(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二)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开展社会工作相关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三)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热心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得到机构及行业认可,专业服务素质令服务受众满意,成绩显著,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四)立足本职岗位,引领带动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积极提升专业技能和素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展现社会工作者时代风貌。
三、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定的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认定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淇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申请表》(附件1)、社会工作岗位工作证明(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在单位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县民政局进行汇总,由县民政局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三)推荐人选。县人才办审核后提出推荐人选。
(四)拟定人选。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颁证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2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申报地点:淇县红旗路东段县民政局216房间
联系电话:0392—7225377
(二)材料要求
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社会工作岗位工作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在专业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证明材料;
4.本人组织或参与实施过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案例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服务)过的主要项目(案例)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时长佐证材料。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一)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三)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对“社会工作人才”入选者所在的社会组织,优先以福彩公益金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四)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五)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社会工作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附件:1.淇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申请表
2.社会工作岗位工作证明
3.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遴选初审公示
4.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承 诺 书
本人保证所填报的《淇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及提供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审查发现有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则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并接受主办单位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社会工作岗位工作证明(模板)
兹有我单位张三同志,河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育学专业,2008年至2022年在我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为在校师生提供******服务累计**年(或以社会专业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开展******等工作累计**年)。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