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诺: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引进应聘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意将不诚信内容录入国家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针对应届生)
本人承诺:
本人于2022年7月15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如有不能获得,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简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2、无相关内容的填“无”;
3、面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
院、湖北大学、荆楚理工学院、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文理学院、汉江师范学院;
4、此表A4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