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4 10:31:24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公示对象若有异议,可在2015年8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民政局设置专线电话。举报电话:0717-3822992,0717-3812282。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民政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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