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4 09:55:07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乡镇计生部门意见
盖
(
(盖章)
年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公
安派出所
意
见
盖
(盖章)
年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政
审
单
位
意
见
盖
政审人签名: (政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个人简历从初中填起,中间不要间断;2、主要现实表现,无单位的不需填写; 3、计生部门、公安派出所意见应明确是否违法生育和有无违法行为记录。3、政审单位意见由政审单位填写。4、本表须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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