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机构承诺书
本机构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需要事先获得行政许可的业务或者需要备案的业务均已按程序取得了许可或者进行了备案。
二、本机构推荐报名的人员已在本机构工作1年以上,报名表所填信息真实,所附人员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材料与原件核对一致。
三、本机构推荐报名的应聘人员已与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自被通知确定聘用辅助审计工作开始后至结束,本机构不会撤回被确定中选的本机构推荐报名人员。
五、本机构将按照吴忠市审计局的要求,与吴忠市审计局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程序确认费用,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发票。
六、被确定中选的本机构推荐报名人员在审计期间(含在途时间),与吴忠市审计局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如本单位在报名资料中弄虚作假,本单位同意以下事项:
(一)吴忠市审计局将对外公开我单位弄虚作假的事实;
(二)吴忠市审计局在公开我单位弄虚作假事实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