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21日-2005年2月2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82年2月21日至2005年2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2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试
1.临床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 检验科、精神科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