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按不同学历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
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
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
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
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
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
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
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
依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
(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
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
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
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
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
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对于已更名、撤并的旧专业,应聘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提供证明
新旧专业对应关系的文件。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
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
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
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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