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 聘 须 知
(综合类)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综合类)》(以下简称《简章》)及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4、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
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在薛城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并取得相应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一)已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
(三)入伍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在校生、
毕业生,或未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退役后取得相应学历或职业资格;(四)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五)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7、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8、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9、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
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
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10、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2、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如何计算?
截止2023年2月21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要求的年限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通过薛城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的,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4、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凡符合《简章》及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定向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15、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用照一致),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提交本人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
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能按时毕业并可取得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学校证明、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
(3)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信函。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聘的,还需提交所属镇街审核推荐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还需提交户口簿、相关入伍、退伍证件材料及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资格审核证明等。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16、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拨打电话0632-4480889及时告知。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7、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什么是岗位改报?
报名时间期间,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岗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9、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或电话咨询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632—4480889,监督电话:0632-4419199。(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20、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等违纪违规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23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