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2 10:34:50
石家庄市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为高邑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数量、岗位职责详见下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岗位调剂
为保证本次招聘效果,若部分岗位招考过程中人员不足,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未录用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岗位调剂。
四、待遇及聘用
(一)待遇
1.人员薪酬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标准为1800元)执行。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辅助管理岗位补贴系数定为0.5(即90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2.社会保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每两年签订一次。各用工单位将派遣人员的变化和年度考核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录用后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311-8401681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