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4 17:59:24
根据《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新丰考点有关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韶关考区)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二、体检时间
安排在2015年8月18日上午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集中在县政府门口报到,领体检表和缴交体检费每人300元,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其它岗位考生体检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标准。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8月17日上午12:00时前将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回复新丰县人社局事业股(手机短信回复:13827930793,或电话回复:0751-2289755),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原标题: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韶关考区新丰考点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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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