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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2-11-08 1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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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岗位和名额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招聘程序和方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具体招聘工作委托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办。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庆市建委网站(http://www.aqjw.gov.cn/)、安庆市人才网(http://www.aqrc.com/)上公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府路7号2楼大厅,联系电话:0556-5347221、5505470。
3.报名证件:报考人员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表的填写:《2012年市重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建委和市重点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未予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二》,分值100分
笔试安排:2012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安庆市建委网站、安庆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模式,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并且由考官组提出是否聘用意见,考官组同意聘用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4.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建委和市重点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考察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
3.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5.如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则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仅限一次。
6.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管理和待遇
1.体检并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安庆市建委网站、安庆人才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采取社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市重点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每年度由市重点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结束后,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工资标准计发。市重点局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重点局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代缴。
4.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1.咨询电话:0556-5505470、5347221
监督电话:0556-559326、30556-5593262
2.查询网站:市建委网站http://www.aqjw.gov.cn/。
安庆人才网http://www.aqrc.com/
3.报名地址:市府路7号,安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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