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7 13:12:11
招录佛山市救助站会计1名。
招聘范围:
佛山市户籍。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日止)。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要求财会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爱好广泛。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报名和资格审查:
拟定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同时在“佛山人事网”和“佛山民政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后可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到
(二)报名地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二楼202室,联系电话:83338260,联系人:田军。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由佛山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及佛山市救助站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暂缓本次招录工作。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佛山民政网”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