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3 年 1 月 6 日 10:00 至 1 月 10 日 16:00 登录平台报名(须先在上海随申办注册、实名认证并登录,
使用随申办 APP 扫码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
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
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0KB 以下)。报考人员根据
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在线确认提
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得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公
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
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
聘单位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
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
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
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四、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于 2023 年 1 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安
排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
间、地点及需要考生提供的材料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没有进入面试
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 60%的比
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
人数 1:1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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