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报考单位”请填写招聘单位全称。
2、“报考岗位”请填写用人部门、岗位名称。
3、“工作单位”、“参工时间”栏为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填写,没有工作经历的请填写“无”。
7、“联系电话”请填写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为保证招聘工作联系畅通,建议留固定电话及手机。
8、“学习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排列顺序为时间段、学校、院系、专业及学历。
9、“工作经历”请按工作单位、部门、职务顺序填写,没有工作经历的请填写“无”。
10、“备注”请填写考生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1、考生本人必须在 “考生声明”栏中签字认可,报名表方为有效。
12、“资格初审意见”由人社局或招聘单位填写,考生无需填写。
13、此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