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4 13:29:52
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 生 体 检 须 知
为搞好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根据《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拟订以下体检须知。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
本次体检工作在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时间:2015年8月9日
参加体检考生于2015年8月9日上午7:00到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7:05仍不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考生体检前1天饮食清淡,禁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禁饮禁食。
2. 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由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
3. 体检工作人员由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体检前临时抽签分组。
4. 参加体检考生所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前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2015年8月9日上午体检前工作人员临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工作人员按分组抽签顺序带领各组参加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实行封闭管理。
5.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7.入围体检考生每人带330元人民币作为体检费用,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8.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