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3 11:29:5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5]157号)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5〕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就业见习计划
2015年,全县计划组织1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及名额详见《盘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三、就业见习条件及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三年内(2015届、2014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见习时间及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补助1250元,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300元(年)。
五、选拔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见习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见习单位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确定,时间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3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
七、报名所需证件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
八、体检
考试或考合格后按岗位需求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8---3635543
附件:盘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盘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
|||||||
|
|
|
|
|
|
|
|
见习单位 |
岗位名称 |
见习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工作地点 |
其他条件 |
备注(能否提供食宿) |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文秘 |
盘县党政大楼 |
无 |
否 |
县政府采购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律 |
盘县党政大楼 |
无 |
否 |
县电子政务办 |
工作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电子信息技术或网络工程 |
盘县党政大楼 |
无 |
否 |
县委政研室 |
工作员 |
6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盘县党政大楼 |
无 |
否 |
盘县财政局 |
会计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财会 |
盘县党政大楼 |
无 |
否 |
盘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办公室文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原红果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
无 |
否 |
盘县交通运输局 |
工程技术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程监理。 |
盘县交通运输局 |
无 |
否 |
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学 |
盘县党政大楼旁 |
无 |
否 |
合计 |
|
19 |
|
|
|
|
|
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