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3 11:11:27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列入2014年度我县驻军随军家属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随军家属安置定向招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招聘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县政府大楼二楼东侧)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各岗位的招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同则通过考核方式确定入闱人员,如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通过笔试方式确定入闱人员。考试时间依照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0798-2621975
原标题:浮梁县随军家属安置定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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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安置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补充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补充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加试专业 科目情况 |
备 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周岁) | 其他条件 | |||||||
浮梁县一小 | 全额拨款 | 美术教师 | 1 | 艺术类 | 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1、配偶是驻浮梁县部队副营职,技术10级以上干部或三级以上军士长,在部队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总部以上表彰的烈士遗属,因战因公致残军人家属; 2、具有高级中学美术老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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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县国土 资源局城关国土资源中心所 |
全额拨款 | 管理岗 | 1 | 行政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1、配偶是驻浮梁县部队副营职,技术10级以上干部或三级以上军士长,在部队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总部以上表彰的烈士遗属,因战因公致残军人家属; |
报名序号: | ||||||
随军家属安置定向招聘报名表 | ||||||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学 历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邮政编码: | ||||
原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 | ||||||
资格证书及级别: | ||||||
获奖情况: | ||||||
个人简历: | ||||||
家庭成员: | 姓 名 | 关 系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报考职位: | ||||||
诚信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浮梁县随军家属安置定向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县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公告》和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