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目录》专业代码(原为专业编码)由6位数字表示,第1-2位代表专业类,第3-4位代表专业,第5-6位代表设置专业的区域。新《目录》内专业代码第5-6位为00。
五、各省要根据新《目录》和《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结合本省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对已开设的专业进行调整更新。
1.各地现有专业与新《目录》内专业内涵、外延基本相同或相近,或基本被新《目录》内专业所覆盖的,应当采用新《目录》内专业的名称及代码。未列入新《目录》的原《目录》专业,以及各地实际开设的《目录》外专业,经论证确需保留开设的,可列为本省专业。新《目录》外涉及公安司法、医药卫生类的专业,各地从2010年秋季学期新生起不再自行开设。
2.本省专业,应根据专业属性归入新《目录》前18个相应的专业类,作为该类专业的其他专业,专业编码方式为:第1-2位同该专业类代码;第3-4位从该类专业已使用专业代码依次向后编排;第5-6位为本省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如,北京市在《目录》外开设2个农林牧渔类专业,其专业代码应为013311,013411。
3.个别不适合归入新《目录》前18个专业类的专业,归入“其他类”,专业编码方式为:第1-2位为19;第3-4位从01开始排序;第5-6位为本省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
目录
01 农林牧渔类
010100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010200现代农艺技术
010300观光农业经营
010400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
010500种子生产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