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18 10:30:42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连平县考区)资格审核和面试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这次招聘卫生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加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2.5分。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其查询的笔试成绩中已包含“加1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连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在7月21日组织资格审核。现将《连平县考区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公布。请考生注意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基本材料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以及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排名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通畅,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
连平县考区考生面试地点设在连平县第一小学,具体面试办法见附件3。面试时间定于8月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工作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试讲、模拟操作测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密切留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须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4、5。
本公告同时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
附件:
附件1: | |||||||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连平县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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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录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聘用人数 | 准考证号 | 科目名称 | 名次 |
1 | 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卫生院 | A1070107001 | 护理人员 | 1 | 111070100122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1 |
2 | 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卫生院 | A1070107001 | 护理人员 | 1 | 111070100829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3 |
3 | 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卫生院 | A1070107001 | 护理人员 | 1 | 111070101009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2 |
4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4 | 财务人员 | 1 | 111070100411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2 |
5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4 | 财务人员 | 1 | 111070100618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1 |
6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4 | 财务人员 | 1 | 111070101013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3 |
7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3 | 护理人员 | 1 | 111070100102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1 |
8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3 | 护理人员 | 1 | 111070100422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2 |
9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2 | 药剂人员 | 1 | 111070100230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2 |
10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2 | 药剂人员 | 1 | 111070100421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1 |
11 | 河源市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 | A1070106002 | 药剂人员 | 1 | 111070100716 | 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 3 |
附件2: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连平县考区入围资格审核所需基本材料
连平县考区入围资格审核在7月2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进行,地点在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附件3: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最迟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4: | |||||||||
考生面试流程图 | |||||||||
考生报到 (7︰45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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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证 | |||||||||
进入候考室,按分组名单就座 | |||||||||
抽 签 | |||||||||
候 考 | |||||||||
面 试 (8︰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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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分 | |||||||||
签领成绩 | |||||||||
离开考场 | |||||||||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