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15 12:16:20
根据平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平编委(2013)36号文件《关于同意市检察院限员使用编外用工的批复》,及平编委办用编(2013)119号《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我院委托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以劳务派遣形式招录编外用工(检察辅助人员)4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1、书记员2人
2、计算机、网络操作维护1人
3、档案员1人
二、对象范围
具有平湖市户籍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做户籍要求;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熟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3.作风扎实,清正廉洁,团结同志,为人谦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不限性别。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书记员2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以上),法律专业,有较好的文字速录、计算机打字基础。
2、计算机、网络操作维护1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以上),计算机应用及编程专业。有较好的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维护能力。
3、档案员1人:全日制本科毕业(或以上),档案、文秘或管理专业。
四、招录程序
报名 资格审查 考核(笔试、面试)考察 健康体检 办理手续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9号窗口。
(三)、相关证明:
1.应聘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提供贴有1寸免冠照片的《平湖市人才应聘报名表》一份。
3.其他所需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方式:
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统一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优先者被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方式:
一经录用,由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工资薪水,参加“五险”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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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才应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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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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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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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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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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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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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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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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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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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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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学 习 或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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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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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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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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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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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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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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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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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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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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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附有关证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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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