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注:满分为100分,所有计分项目以本项权重为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按本项权重总分计算。
考核组成员签字:
(一)满意度测评(20%)
(1)原则上单位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参加;(2)“满意”计100分,“较满意”计80分,“一般”计60分,“不满意”计0分(对总体评价“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实行单项否决)。
汇总测评票数,按要求计算出综合得分后,根据相应比例(比如综合得分为100分,则该项考核得分为20分)折算计分
(二)考核组评价(10%)
实地了解考核对象具体表现,从综合素质、招聘岗位匹配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品德与个性4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汇总考核组各成员评分后,求出平均分,按平均分折算计分(比如平均分为100分,则该项考核得分为10分)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等处理的每次扣5分,受到区级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等处理的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