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相关资质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证明材料各两份。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三)人才测评
资格复审后进行人才测评,测评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知候选人体检,其他人不再通知;
2、体检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核成绩先后排名顺位通知其他候选人。
(六)政审
考生接到政审通知后,应按要求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