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