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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5年07月辽宁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公告 (二)

时间:2015-07-04 21: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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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复审时提供。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面试的时间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查询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期间双休日不休)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卫计委:024-23412561

市人社局:024-22532048

2.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市第六院人民医院:  024-31328915

市第九人民院:  024-85722881

市精神卫生中心:024-31217576

3.网上报名及缴费咨询电话:024-22532563

4.纪检监督电话:024-22539058

点击下载>>>

1.2015年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doc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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