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3 10:08:23
根据《关于印发招聘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海民〔2015〕43号)要求,滨江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办公电脑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2时至5时止(假日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滨江街道党政办(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路逸民里15号二楼,电话:020-3428359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学习)简历、学历(位)证书、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滨江街道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街道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滨江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六)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5.4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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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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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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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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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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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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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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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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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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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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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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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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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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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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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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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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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和主 要社 会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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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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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过何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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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人保证填报和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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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