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9 09:49:21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规定,在编制限额内,结合京山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5年度事业单位岗位空额情况,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见《京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京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相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专业工作经历指报考专业相关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9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报名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
(二)笔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包括相同电子照(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下载并填写《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并签字,考生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若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告知考试机构。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考生报名须缴纳考务费50元。
(五)报名地点:京山县培训考试中心(原县人事局四楼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并监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考考生将《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所报考部门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问题随时查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方可进行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京山县培训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完成。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2)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分值权重:1001、3002、4004、4005、4006、5002岗位《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2001、2002、3001、4001、4002、4003、5001岗位《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100%。
3、笔试前三天为准考证领取时间,以《荆门人事考试网》、《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领取地点:京山县培训考试中心(原县人事局二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局自行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面试人员应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应在面试前5天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重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单位要求5001、5002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政策加分申请表》,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期7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八、本公告由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联系人及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0724--7226990
京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填报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招聘单位及代码 | 拟招聘岗位数 | 报考资格条件 | 考试科目 | ||||||||||||
主管部门 | 招考单位 | 岗位 代码 |
小计 | 管理 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工勤技能岗位 |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专业工作经历 | 其它 |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 专业素质测试 | 面试 |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 |
1 | 京山县国土资源局 | 新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 1001 | 1 | 1 | 法学类、土地管理类、测绘类、建筑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岁 以下 |
2年以上 | √ | √ | √ | 范俊平--13597952850 | |||
2 | 京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稽查局 | 2001 | 1 | 1 | 药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岁 以下 |
√ | √ | 江丽0724--7333801 | |||||
2002 | 2 | 2 | 食品工程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岁 以下 |
√ | √ | |||||||||
3 | 县政府办公室 | 京山县网格化社会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 3001 | 1 | 1 | 文秘档案,新闻与文秘 | 大专及以上 | 35岁 以下 |
1年以上 | √ | √ | 柯艳0724--7321109 | ||||
3002 | 2 | 2 | 计算机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岁 以下 |
1年以上 | √ | √ | ||||||||
4 | 京山县林业局 | 永兴镇林业管理站 | 4001 | 1 | 1 | 不限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0岁 以下 |
√ | √ | 林丽0724--7221904、13971832466 | |||||
三阳镇林业管理站 | 4002 | 1 | 1 | √ | √ | |||||||||||
绿林镇林业管理站 | 4003 | 1 | 1 | √ | √ | |||||||||||
孙桥镇林业管理站 | 4004 | 1 | 1 | 林、农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40岁 以下 |
√ | √ | ||||||||
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 4005 | 1 | 1 | √ | √ | |||||||||||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4006 | 1 | 1 | √ | √ | |||||||||||
5 | 京山县人民政府 | 京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5001 | 1 | 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 陈朝晖--13807263348 | |||||
京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5002 | 3 | 3 | 食品、化学类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 ||||||||
注:1、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1年以上(含1年)2年以上(含2年)。 |
考生诚信承诺
诚
信
承
诺 |
考生诚信承诺: 1、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考的有关规定。 2、本人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确切真实。 3、保证提供的学历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资料的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负责并承担。 4、保证服从分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