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3 11:55:02
下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以杭州市区常住户口为主。外地户籍人员则必须目前居住在杭州(持有暂住证);
(二)男性要求年龄25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5年6月1日至1990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女性要求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6月1日至1990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谢绝在校生);
(四)能服从城管工作时间安排;
(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法制意识和基本的城管法律法规常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志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六)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各种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体检、综合考察后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市人员)、暂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学历证明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随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
(二)组织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及对城管协管工作的认识等。笔试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入围人员。
(三)体检政审。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
(四)录用培训。在体检、政审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上岗。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测试阶段的表现,从未入围的应聘人员中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下城区城管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有关政策办理招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机关、中心等岗位工作,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岗期内取消其他各类奖金福利,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内,月收入构成如下:
1、基本工资:分本科与大专两个档次,其中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人,大专学历基本工资为每月1900元/人。(含五险一金)
2、工龄工资:作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奖励报酬,按照每满1年增加20元/月的标准计发。
3、考核费:500元/月(视考核情况增减)
4、超时津贴:185元/月(人均)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下城区城市管理局(中河北路90号)二楼会议室。
(三)咨询电话:0571-81999295
下城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