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4 17:39:21
(一)技术辅助人员:1名。
(二)综合辅助人员:2名。
(三)检务辅助文员:7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平阳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学历及相关要求
1、技术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局域网管理、维护工作经验;
2、综合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检务辅助文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2年10月22日。
2、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22日。
3、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报名时间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报考技术辅助人员岗位的还需附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4楼416(平阳县平瑞路578号)。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技术辅助人员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取笔试成绩的前五名进入技能测试,再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综合辅助人员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检务辅助文员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技术辅助人员技能测试为局域网维护及计算机操作实务,综合辅助人员及检务辅助文员的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操作。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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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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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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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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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期单寸 正面免冠 彩色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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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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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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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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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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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司法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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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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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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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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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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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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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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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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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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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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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 治 面 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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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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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复 审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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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否则按弄虚作假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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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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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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