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牵头大邑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实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完成“三线”划定和调整工作;
3.负责片区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4.负责大邑县重要建筑、景观、交通市政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5.负责研究提出大邑县在城市规划、公园城市等领域的管理政策与指导意见;
6.负责牵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公园城市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及规范等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公共数据资源的收集、更新和应用管理;
7.参与大邑县城市规划建设领域重大课题、重要报告的研究及撰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