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医保局组织,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聘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通州区医保中心工作,并将聘用情况报区医保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