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14:50:44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考察。对报名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七)录用。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23130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