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10:26:36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东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