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1 10:27:47
2.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参加此次招录考生的综合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公布综合成绩之日起算)。
六、聘用及待遇
1.拟录用人选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人员待遇按照市财政拨款标准及血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七、其他
1.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应聘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在招录各环节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时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补充材料、复检、递补、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政策,同时做好自我防护,服从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安排,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八、本招聘简章由常熟市血站负责解释。
常熟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