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0 09:46:12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劳动协议书
公示期满,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协议书。
四、待遇
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医院监督电话:0514—86552829;咨询电话:0514—86532883。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