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1 02:21:11
附件2
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聊城市孔繁森精神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各岗位招聘专业均为二级学科目录专业名称,具体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报考考生根据本人学历证书标注的专业对照各岗位条件进行填报。若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各岗位所需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且考试录用过程中所提供的照片均应为同一底版。
7.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考生需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面试通知单》、《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主要有:
(1)应聘人员报考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见附件4);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资格证书等;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部门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见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关于工作经历的界定?
应聘人员须具有播音主持、现场讲解一年及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9.现场报名及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负责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材料补充完整的,可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没有应聘资格。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必须在现场报名及审查时提供。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10.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635-8420139、7218009。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考生对面试或笔试过程中存在争议,需在考试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诉,过期不予以受理。
在应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即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将不予以录取。一是在报名环节,考生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考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二是在面试环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三是在笔试环节,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违规使用手机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找人替考,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四是在考察环节,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五是在报到环节,考生在已经通过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六是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3.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本次招聘通知将通过聊城人事考试网 (lcks.com.cn)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及聘用。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