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8 16:19:56
2021年固原市原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加快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42号)、自治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落实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意见“六增六提”行动指导措施的通知》(宁基社办〔2020〕3号)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6名社区工作人员(男、女各13名)及14名网格员(男、女各7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报考人员的主要依据,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按照服从调配原则,聘用人员将根据社区需求,分配至古雁、南关、北塬街道办事处所辖各社区。
三、报名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为确保社区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年龄限定在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之间;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二次学历);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日常工作;
8.2021年12月1日前拥有原州区户籍者,大学毕业生本人户口转入学校的,其父母户口应为原州区户籍,并提供父母户口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如进入考察环节,必须将本人户口转回原州区;
9.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正在或曾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3.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以下人员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
2.退伍军人;
3.在宁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
4.研究生学历。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原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做复检,不合格者淘汰。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2天(2022年1月23日——1月24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由原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由街道办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上岗后,统一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14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笔试及面试的考生,应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具体时间节点为:进入笔试环节考生,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7日9:00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4日9:00前。
2.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考由原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负责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本公告由原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954-2020031。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