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3 22:44:36
附件2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镶黄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色的;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前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2.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场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与考试相关的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新情况、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在镶黄旗宣传平台、镶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镶黄旗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媒体。
附件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自觉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领取考试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