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0 01:03:44
附件2: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张贴照片处 | ||||||||||
身 份证 号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政 治面 貌 |
| 户 籍 所在地 |
| 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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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所用学历 |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毕 业 院 校 |
| 所学专业具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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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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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报考定向招聘应届生条件 |
| 是否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
| 是否属于定向到我县的专科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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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
| 已取得的最高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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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加分 |
| 加分原因 及分值 | 革命烈士子女2分□ 因公牺牲公民子女2分□ 少数民族考生2分□ 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2分□ 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2分□ 农村计生“两户”子女5分□ 普安县户籍退役士兵10分□ |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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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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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该职位需要 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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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该职位要求的所有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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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 |||||||||||||||
招考单位初审意见 | 审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 加分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 招考单位复审意见 | 审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 |||||||||||
填表说明:1、考生须在报名成功后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留存招聘办,一份自己留存。2、非黔西南地区电话号码前面请加“0”。3、若报考单位及职位与职位代码不一致,则以职位代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