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7 11:15:20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2021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总人数35人,其中男性32名,女性3名。
招聘岗位及名额:城区三所(仁和派出所、大河中路派出所、前进派出所)13名;大田派出所3名;太平派出所2名;大龙潭派出所2名;布德派出所2名;福田派出所1名;务本派出所1名;田房检查站8名(以上均为勤务岗,限男性)。其他部门3名(限女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在体测合格报考人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由仁和区公安分局政工科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 “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聘用。
(九)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对不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并与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分局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在备考期间须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照要求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报名,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四川天府健康通”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和遵照执行我市发布实施的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式、逃避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特别说明
1、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聘者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0812-2908529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