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3 09:30:08
根据《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5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加分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原标题: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加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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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加分情况 |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服务已满年限(年) | 服务类型 | 应加总分(分) |
1 | 李霞 | 511521198907******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小学美术教师 | 1502003 | 3 | 特岗教师 | 6 |
2 | 唐强德 | 510821198702******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1502004 | 3 | 特岗教师 | 6 |
3 | 郭小何 | 510921198507******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1502004 | 3 | 特岗教师 | 6 |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