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4 19:13:19
附件2: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应聘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应聘人员年龄须为1980年9月14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9月13日(含)之前取得。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现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7.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海归留学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部认证,其海归留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是否也需要认证?
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没有特别要求的,本科学历、学位不需认证即可报名应聘。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有特别要求的,本科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认证书。
9.海归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归留学人员报考,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名称相一致。
10.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无效报名。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不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审核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
14.为什么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报名信息仍为“未审核”状态?
原因一般有三:
(1)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或改报应聘岗位,报名系统设置为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审核人员才能进行初审,若应聘人员在报名后的3小时内上网修改、补充了报名信息,或仅是登录系统未改信息但点击了“保存”,系统将自动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起推迟3小时进入审核状态。因此应聘人员如果只是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而不修改报名信息,退出系统时一定不要点击“保存”键,否则系统自动认定应聘人员修改了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较多,审核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审核完所有可以审核的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的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如张三报名信息在下午16时提交成功,审核人员只有在当天19时后才可审核)。
以上情况,均需应聘人员耐心等待。
1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4样式)或解约函。
16.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缴费,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后,退回面试考务费用。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17.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如何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有关材料。具体材料为: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18.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19.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先提供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6)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证书。
(9)普通话证书。
(10)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11)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
(12)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13)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20.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1.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2.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23. 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能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24.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25.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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