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1 18:00:33
根据《2015年奉化市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能力测试、业绩评价、答辩比选、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聘用宋捷和潘昊清等2名同志为奉化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员分配单位具体如下:
奉化市裘村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宋捷
奉化市大堰镇经济社会服务中心:潘昊清
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有关事项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经“亮绩择优”考核程序聘用人员须继续留村工作3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留村工作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原标题:关于聘用宋捷和潘昊清等2名同志为奉化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