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1 22:34:48
附件2:
见习单位承诺书
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愿意接收 来我单位参加就业见习,并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合理安排青年见习岗位,并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组织岗前培训,做好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
3、能够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按时足额发放见习补贴(包括先行垫付发放地方财政补贴60%部分),并办理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能够按月及时提交见习人员考勤表、生活补贴发放工资表。
5、我单位未按时上报补贴申报材料,或经核查与有关规定不符的,取消我单位享受补贴资格。
6、见习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的规章制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要及时上报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并与其终止见习协议。凡终止见习协议要报区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7、发生其它与《忻府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中不符合的事项,及时上报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
见习单位:(盖章)
见习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