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1 22:01:09
附件3
泰安市“优才回引计划”同意调动证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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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 职称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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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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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或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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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该同志系我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其编制关系在 ,属 身份人员。自 年到我单位以来,历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我单位同意其报名参加山东省泰安市“优才回引计划”,如其符合优才回引条件,配合办理其调动手续,属机关人员的办理退出登记,并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 ||||
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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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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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身份类别”填写机关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企业职工。2.“职称”:“职称”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十级专技;“级别”指行政级别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级别,如副科级或九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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