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一)报名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我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人员通知体检。
(四)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聘用人员。
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年龄及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8月31日。
2、联系人:嵇姝,联系电话:020-88906953;乐尧,联系电话:020-81095804。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楼1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