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7 10:36: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部分任务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阳泉市郊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面向全区各类企、机关、事业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高校见习基地(单位)征集范围: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岗位时间:
2015年5月20日开始
三、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阳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见习工作管理方案(包括本单位接纳见习生的方式,对见习生的管理、要求,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见习期间工作、生活、学习条件情况等内容)。
四、高校毕业见习基地(单位)管理:确定安置的高校见习生见习生活补助(按照市下达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见习基地(单位)和财政各负担50%;见习时间不低于3个月,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单位)购买不得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征集岗位办理程序:登录阳泉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到郊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353-569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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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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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基 本 信 息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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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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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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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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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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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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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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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习 岗 位 |
见习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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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内容: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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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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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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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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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单位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请一并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表一式一份。
3、如果申请的见习岗位多于可填写的空格数,可将此表格复印。
阳泉市郊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