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30 13:40:27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扩大和促进就业,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友谊县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3名。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占此次招聘岗位数。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友谊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要求有户籍限制的为公告发布之前迁入;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七)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友谊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民生大厦4楼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友谊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6)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7)从业经历要求提供单位证明、合同、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加分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友谊县的公益岗就业部门统一提供);报名时如没有在报名表上填注和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9)退役大学生士兵岗和退役士兵岗都限友谊县户籍(入伍前为友谊户籍),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11)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4、考务费用:笔试内容分两科,每科收费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体检费自理。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友谊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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